⒈ 同“赃污狼藉”。
⒈ 同“赃汚狼藉”。
引《晋书【shū】·孙盛传》:“温 得 盛 牋,復遣从事重案之【zhī】,赃私狼籍,槛车收【shōu】 盛 到州【zhōu】,捨而不罪。”
1.抓住常州【zhōu】知府【fǔ】施观【guān】民“私创书院,赃私狼籍”的把柄【bǐng】,下达【dá】政令,不仅把施观民【mín】私创的书院捣毁,而且宣【xuān】布各地私创书院一律【lǜ】改为【wéi】公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