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烦琐事务。
⒈ 烦琐事务。
引《三国志·蜀志·杨戏【xì】传》“其【qí】见【jiàn】重如【rú】此” 裴松之【zhī】 注引 晋 习凿齿 《襄阳记》:“劳其体力,为【wéi】此碎【suì】务,形疲神【shén】困,终无一【yī】成。”
《晋书【shū】·刘【liú】毅传》:“后司徒举【jǔ】 毅 为 青州 大中正,尚书【shū】以 毅 悬车【chē】致【zhì】仕,不宜劳以碎务。”
⒈ 烦琐的事务。
引《晋【jìn】书·卷四五【wǔ】·刘毅传》:「尚书以毅悬车【chē】致仕,不宜劳以碎【suì】务【wù】。」
《资治通鉴·卷七〇·魏纪二·文帝黄初四年》:「忽【hū】一旦尽欲以身亲【qīn】其役,不复付托【tuō】,劳其【qí】体力,为此碎务,形【xíng】疲【pí】神【shén】困,终【zhōng】无一成。」
近杂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