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经过审查清理的帐册项目。
引《元典【diǎn】章·户【hù】部五·家财》:“兰【lán】溪州【zhōu】 司【sī】吏 刘绍 二【èr】年专掌【zhǎng】此事,不行交案,不报【bào】刷目【mù】,情弊昭然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