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春秋时秦晋两国世为婚姻,后因称两姓联姻为“秦晋之好”。
⒈ 春秋 时 秦 晋【jìn】 两国世为婚姻【yīn】,后因【yīn】称两姓【xìng】联姻【yīn】为“秦晋之【zhī】好”。
引《三【sān】国演义》第【dì】十六回:“胤【yìn】 到 徐州 见 布【bù】,称【chēng】説:‘主公仰慕将军,欲【yù】求令爱【ài】为儿妇,永结 秦 晋 之好。’”
《明史·孙鑨传》:“乃【nǎi】至 鑨 割 渭阳 之情, 南星 忍 秦【qín】 晋 之【zhī】好【hǎo】。”
亦作“秦晋之盟”。 清 蒲松龄 《聊【liáo】斋志异【yì】·小【xiǎo】梅》:“年伯 黄先生,位尊德重【chóng】,求【qiú】使【shǐ】主 秦 晋 之盟,则唯命是听。”
⒈ 春秋时,秦、晋二国【guó】世【shì】代联姻【yīn】。后【hòu】遂以秦晋之好代【dài】指两姓联姻的关系。也作「秦欢晋【jìn】爱」、「秦晋之缘」。
引《三国演【yǎn】义·第一六回【huí】》:「欲求令【lìng】爱为儿妇,永结『秦晋之【zhī】好』。」
《三【sān】侠五【wǔ】义·第四回【huí】》:「他若将我孙【sūn】儿治【zhì】好,何不【bú】就【jiù】与他结为秦晋之好呢?」
近两姓之欢 朱陈之好
1.团市委提倡婚事俭办,并【bìng】组【zǔ】织【zhī】了集体婚【hūn】礼,使20对青年结为秦晋之【zhī】好。
2.在【zài】前546年晋【jìn】楚【chǔ】弭兵之【zhī】盟后,秦景公也【yě】着力改善与晋国的外【wài】交关系,双方重【chóng】温秦晋之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