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良民和贱民。
⒈ 良民和贱民。参见“良民”、“贱民”。
引《北齐书·清河【hé】王岳传》:“﹝ 世祖 ﹞曰:‘ 清河 忠烈,尽力皇家,而 归彦【yàn】 毁之,间【jiān】吾【wú】骨肉。’籍没【méi】 归彦,以良贱【jiàn】百【bǎi】口赐 岳 家。”
《三国【guó】演【yǎn】义》第六五回:“﹝ 玄德 ﹞请 刘【liú】璋 收拾财【cái】物,佩领振威将军【jun1】印綬,令将妻子良贱,尽赴 南【nán】郡 公【gōng】安【ān】 住【zhù】歇。”
⒈ 社会或家庭地位的高和低。旧时【shí】以士、农、工、商为良,娼、优、隶【lì】、卒【zú】为【wéi】贱。
引元·无名氏《谢【xiè】金吾【wú】·第三折》:「我先杀了谢【xiè】金吾满门良贱,然后杀【shā】王枢密去。」
《三国演义·第一〇回》:「李傕【jué】、郭汜大怒【nù】,尽收三家老【lǎo】少【shǎo】良贱斩于市。」
⒉ 好【hǎo】与坏。如「道德价值错乱,人们【men】良贱不【bú】分的时代【dài】已【yǐ】经过去了【le】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