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具有弹劾他人之才。指有堪任御史之才。
引《新唐书·李珏传》:“还为殿【diàn】中侍御史。宰相 韦处【chù】厚 曰:‘清庙之【zhī】器,岂击【jī】搏才乎?’除【chú】礼部员外【wài】郎【láng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