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抽回合股的资金。
引茅【máo】盾 《子夜》十二【èr】:“公司组【zǔ】织的时【shí】候实收资本八十万【wàn】……现在 杜竹翁 又拆【chāi】股退出,就只存现款四十【shí】多万。”
⒈ 结束合作关系,取回应有的资产、股份。
反合股
德语Aktienaufteilung (S)
1.1926年,潘全与其他一些股东感【gǎn】到这样下【xià】去不行【háng】,左【zuǒ】思右想,决定“拆股”,在征【zhēng】得【dé】其他股【gǔ】东同意后,便向【xiàng】外发出了“顶让”启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