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五代赵在礼所【suǒ】征【zhēng】的人头税,是赵复职后对【duì】人民称其去职为“拔钉”的报复性措【cuò】施。后用以代称【chēng】巧【qiǎo】立名目的【de】苛捐【juān】杂【zá】税。
⒈ 五代 赵在【zài】礼 所征的人【rén】头【tóu】税【shuì】,是 赵 复职后对【duì】人【rén】民称其去职为“拔钉”的报复【fù】性措施。后【hòu】用【yòng】以代称巧【qiǎo】立名目的苛捐杂税。
引《新五代史·杂传八·赵在礼》:“在礼 在 宋州,人尤【yóu】苦之;已而【ér】罢去【qù】, 宋【sòng】 人喜而相谓【wèi】曰【yuē】:‘眼中拔【bá】钉,岂不【bú】乐哉!’既【jì】而復【fù】受詔居职,乃籍管【guǎn】内,口率钱一千,自号‘拔钉【dìng】钱【qián】’。”
清 赵【zhào】翼 《回粤途【tú】次【cì】口【kǒu】占》之二:“昔到曾怜悬磬室,再【zài】来忍敛拔钉钱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