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iànxiǎng

练饷


拼音liàn xiǎng
注音ㄌ一ㄢˋ ㄒ一ㄤˇ

繁体練餉

练饷

词语解释

练饷[ liàn xiǎng ]

⒈  明末为【wéi】练兵所【suǒ】需军饷而征收的一种苛税。崇祯十【shí】二年下令抽练边兵和加练民兵【bīng】,于是加【jiā】征田赋每亩练饷银一分,全【quán】国共征收【shōu】七百三十万【wàn】两。与【yǔ】辽饷、剿饷当时并【bìng】称为【wéi】“三饷【xiǎng】”。见《明【míng】史【shǐ】·食货志二》。

⒉  清代练兵的军需费用。

引证解释

⒈  明 末【mò】为练【liàn】兵【bīng】所需军饷而【ér】征收的【de】一种苛税。 崇祯【zhēn】 十二【èr】年下令抽练边兵【bīng】和加练民兵,于是加征田【tián】赋每亩练【liàn】饷银一分,全国共【gòng】征【zhēng】收七百三十万两。与 辽 饷、剿【jiǎo】饷当时并称【chēng】为“三餉”。见《明史·食【shí】货志二》。

清【qīng】 赵翼【yì】 《廿二史札【zhá】记》卷三【sān】六:“﹝ 崇禎 ﹞十【shí】二年餉尽而贼未平【píng】,於是又从 嗣【sì】昌 及督餉侍郎 张伯【bó】鲸 议,勦餉外又增【zēng】练餉七百【bǎi】三【sān】十【shí】万。”
清 魏【wèi】源 《圣【shèng】武记》卷【juàn】十【shí】一:“明 之末年【nián】,加练兵十有八万, 辽 餉、剿餉、练餉【xiǎng】,至千有【yǒu】七百餘万,弊亦同之。”

⒉  清 代练兵的军需费用。

《清史稿【gǎo】·兵志三》:“兵【bīng】部诸臣会【huì】议,以 同治 初年创议练兵【bīng】,京师神机营及 直隶省 六军,别筹练餉,特立营制【zhì】。”
《清史稿·兵志三【sān】》:“﹝ 同治 ﹞九年, 曾国藩 於【yú】 直【zhí】隶省【shěng】 增【zēng】募马勇【yǒng】千人,分为四营,原有额【é】兵【bīng】,增足【zú】万人,分练马队、步队,奏定各营哨之制,及底餉、练【liàn】餉【xiǎng】、出【chū】征加餉之制【zhì】,为北方重镇。”

分字解释


※ "练饷"的意思解释、练饷是什么意思由恒修居汉语词典查词提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