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赞同并参加义举。
引邹鲁【lǔ】 《湖南光【guāng】复【fù】》:“我为种【zhǒng】族【zú】革命,凡我族【zú】之附义者,不论其曾为官僚【liáo】,抑为绅士,余皆容之【zhī】。”
1.赠与附义务的,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