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行刑。
⒈ 行刑。
引汉 桓宽 《盐【yán】铁论·论灾》:“春夏【xià】生长,利以行仁;秋【qiū】冬杀藏,利以施刑【xíng】。”
宋 王安石 《上仁宗皇帝言事【shì】书》:“重禁祸之所自生,故其【qí】施【shī】刑极省。”
⒉ 弛刑,赦罪。亦指获赦者。
引《后【hòu】汉书·光武帝纪下》:“遣驃骑【qí】大【dà】将军【jun1】 杜茂 将众郡施刑屯北边【biān】,筑亭候,修烽【fēng】燧。”
李贤 注:“施,读曰‘弛’。弛【chí】,解也【yě】。 《前书音【yīn】义》曰:‘谓有【yǒu】赦令,去其钳釱赭衣,谓之弛【chí】刑。’”
1.假如审讯【xùn】没有实施刑讯【xùn】逼供,假【jiǎ】如执法【fǎ】者没【méi】有掌握【wò】无【wú】可辩驳的"铁证",等无【wú】罪释放者【zhě】们就不可能遭遇【yù】命运的劫难和家庭的不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