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代剃去鬓须的刑罚。耐,同“耏”。
引《史记·淮南衡山【shān】列传》:“徙郡国【guó】豪桀【jié】任侠及【jí】有耐罪以上,赦令除其罪。”裴駰 集解引 苏林 曰:“一岁刑为罚作,二岁刑已上为耐。”汉【hàn】 荀【xún】悦 《汉纪【jì】·文帝纪上》:“于是出布帛米【mǐ】肉赐之。其肉刑耐罪以上不用此令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