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正常的法度。
⒉ 谓正定刑律。
⒊ 依法执行死刑。
⒈ 正常的法度。
引《书·无逸》:“乃变乱先王之正刑。”
孔颖达 疏:“变乱先王之正法。”
⒉ 谓正定刑律。
引《礼记·王制》:“司寇正刑明辟,以听狱讼。”
孔颖达 疏:“正刑明辟者,谓司寇当【dāng】正定刑书,明【míng】断罪【zuì】法【fǎ】,使刑【xíng】不差二,法不【bú】倾邪。”
⒊ 依法执行死刑。
引明 沉德【dé】符 《野获【huò】编·勋戚·嗣封建【jiàn】新伯》:“乃拟 沙 极【jí】刑,转详【xiáng】中【zhōng】丞,至 黄河 中游,忽自【zì】沉洪波【bō】,不及正【zhèng】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