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反省过失。
⒈ 亦作“省諐”。反省过失。
引《太平【píng】广记》卷十九引《神仙拾遗·马【mǎ】周》:“有宣言责之【zhī】者,以【yǐ】其受命不恭【gōng】,堕废【fèi】所委,使还【hái】其旧署【shǔ】,自责省愆。”宋 岳珂【kē】 《桯史【shǐ】·周【zhōu】益公降官【guān】》:“省【shěng】諐田里,视桑荫之几【jǐ】何;托命乾坤【kūn】,比櫟材而知免。”《明史·太祖纪二》:“六月丙寅,雷震 奉天门,避正殿省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