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证明文书。
引元 刘壎 《隐居【jū】通议·杂录》:“东邻尝以【yǐ】庄契质【zhì】于西【xī】邻,后当收赎,先入八百【bǎi】千,自【zì】恃密熟,不【bú】取文证。”《清史稿·食货志一》:“如式者官予文证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