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吝啬钱财。
引明【míng】 冯梦龙 《智囊补·上【shàng】智·鞠【jū】真卿》:“鞠真卿 守 润州,民有鬭殴【ōu】者,本罪之【zhī】外,别令【lìng】先殴者出钱【qián】,以与后应者。小人【rén】靳财,兼以不愤输钱於【yú】敌【dí】。其后终日【rì】纷争,相视无敢先下【xià】手者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