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治理。
引《史记·孝文本纪》:“天生蒸民,为之置君,以养治之。”南【nán】唐 刘崇【chóng】远 《金【jīn】华子杂编》卷上:“上赋长韵诗送 鉉,其落句【jù】云:‘今遣【qiǎn】股肱亲养治,一方狱市【shì】获来苏。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