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土地的四至。
⒈ 土地的四至。参见“砧基簿”。
引明 叶盛【shèng】 《水东日记·丰文庆复清敏【mǐn】故【gù】园》:“又有得观( 紫清观 )之砧基旧簿于乡人【rén】,备载圃【pǔ】地【dì】三【sān】十餘亩【mǔ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