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宣传、解释刑法。语【yǔ】本《书·吕刑序》:“吕命穆【mù】王,训夏赎刑,作《吕刑》。”孔传:“吕侯【hóu】以【yǐ】穆王命作书,训畅夏禹【yǔ】赎刑之法【fǎ】,更从轻以【yǐ】布告【gào】天【tiān】下。”
⒈ 谓宣传、解释刑法。
引语本《书【shū】·吕刑序》:“吕 命【mìng】 穆王,训 夏【xià】 赎刑,作《吕刑》。”
孔 传:“吕侯【hóu】 以 穆王 命作书,训畅【chàng】 夏禹 赎【shú】刑之【zhī】法,更从轻以【yǐ】布【bù】告天下。”
唐 柳宗【zōng】元【yuán】 《献弘农公五十【shí】韵》:“训刑方【fāng】命【mìng】 吕,理剧復推 张。”
宋 陈亮 《问答》下:“穆王 耄荒,而【ér】训【xùn】刑以【yǐ】詰【jié】四方,使【shǐ】知刑者圣人爱民之具,而非以戕民【mín】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