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残暴刻毒。
引《后汉书·质帝纪【jì】》:“自春涉夏,大旱炎赫【hè】……将二【èr】千石、令【lìng】长【zhǎng】不崇【chóng】宽和,暴刻之为乎【hū】?”《资治通鉴·唐则天后天【tiān】授【shòu】二【èr】年》:“兴 与 索元礼、来俊臣 竞为【wéi】暴刻, 兴、元礼【lǐ】 所杀各【gè】数千人, 俊臣 所破千餘家。”宋 王安石 《员外郎郭公【gōng】墓志铭》:“或按一【yī】吏,则【zé】交议羣詆,以为暴刻生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