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以肉食之类款待宾客。
引《礼记·聘【pìn】义【yì】》:“主国待客,出入三积,餼客於舍,五牢之具【jù】陈於【yú】内,米三十车,禾三【sān】十车,芻【zōu】薪倍禾,皆陈於【yú】外。”孙希旦 集解:“餼客,致饔餼於客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