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郡守的官署。
⒈ 郡守的官署。
引《晋书·谢尚【shàng】传》:“始到官,郡府【fǔ】以【yǐ】布四十匹为 尚 造乌布帐。”
唐 王昌龄 《送韦十二兵曹》诗:“平明趋郡府,不得展故人。”
⒈ 郡、府本为古代【dài】地【dì】方行政区域的名称。秦汉【hàn】时【shí】行郡县制,宋时改【gǎi】郡为府【fǔ】。后用郡【jun4】府指府【fǔ】治所在地。
引宋·苏【sū】轼〈教战【zhàn】守策【cè】〉:「每【měi】岁终则聚于郡府,如古【gǔ】都【dōu】试【shì】之法,有胜负、有赏【shǎng】罚,而行之既久,则又以军法从事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