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供官员役使的“事力”(仆役)和俸禄。
⒈ 供【gòng】官【guān】员役使的“事力”(仆役)和俸禄。按【àn】,据《隋【suí】书·百官【guān】志中》, 北齐 规定【dìng】各级官【guān】僚【liáo】“各给事力”,“给事力”亦作“给兵”,专【zhuān】供本【běn】官役使;“秩”则【zé】指俸禄。是以知此谓升官加禄之事。
引《北齐【qí】书·王【wáng】琳传》:“孝昭【zhāo】 赐 琳 璽【xǐ】书【shū】,令镇 寿阳,其部【bù】下将帅悉听以【yǐ】行,乃除 琳 驃骑大将军、开府仪同三司、 扬州 刺史【shǐ】,封 会稽郡公,又增兵秩,兼给鐃吹【chuī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