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伪造的证据;假证据。
英perjury; false withess;
⒈ 指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。
引《清【qīng】史稿·刑法志【zhì】一》:“復先后奏上《新刑律【lǜ】草案》,《总则》十【shí】七章……曰关於【yú】伪证及诬告之罪。”
姚梅镇【zhèn】 《法学知识【shí】手【shǒu】册·诉【sù】讼法》:“伪【wěi】证者是有意捏造、歪曲、扩大、颠倒事实进【jìn】行陷害【hài】或者包庇【bì】,是要负法【fǎ】律责任的。”
⒉ 假托伪造的证据。
引康有为 《伪经考叙》:“主【zhǔ】人所著《<毛诗>伪证》《<古文【wén】尚书>伪证【zhèng】》……既徧攻伪经,何不合作一书?”
⒈ 法院【yuàn】审【shěn】判案件时,其证人、鉴定【dìng】人、通译,对于有关案情的事【shì】项作虚【xū】伪的供述者【zhě】,称为「伪【wěi】证」,依法应受相当的处罚。
1.狼【láng】狈为奸,作伪证,利用【yòng】公【gōng】权力【lì】共同报复陷害诬告*访【fǎng】人,目无【wú】党纪国法【fǎ】、坑【kēng】国【guó】害民、手段残忍又卑【bēi】鄙无耻之极。
2.作伪证和妨碍司法公正是没什么?
3.他对伪证的判决【jué】几乎未加辩护。他应尝尝铁窗滋味,而非【fēi】联【lián】邦法官给他聊【liáo】备【bèi】一格的【de】惩罚【fá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