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县署之杂役。
引《梁书·沉瑀【yǔ】传》:“瑀 召【zhào】其老者【zhě】为 石头仓【cāng】 监,少者补【bǔ】县僮。”清 俞正燮【xiè】 《癸巳类稿·周官庶子义》:“汉 人所谓童骑【qí】,《梁书·沉瑀传【chuán】》所谓县【xiàn】僮【tóng】, 五代、辽、金、元【yuán】 人所【suǒ】谓孩儿【ér】班、寝殿【diàn】小底、著户郎君及诸王【wáng】以【yǐ】下【xià】祗候小底, 明 所谓【wèi】门【mén】子,今所谓小茶【chá】房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