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资叙”。
⒉ 谓按规定的等级次第授予官职。
⒈ 亦作“资叙”。谓按规定的等级次第授予官职。
引唐 陆贽 《贞【zhēn】元改【gǎi】元大赦制【zhì】》:“宜【yí】令清资【zī】常参官每年於吏部【bù】选人中【zhōng】,各举所知一人堪任县令【lìng】、録事参【cān】军者,所司依资叙【xù】注拟。”
明 归有光 《送【sòng】夹【jiá】江张【zhāng】先生序》:“承平既【jì】久,士无贤不肖,率以资敍。”
《续资治通鉴·宋仁宗宝【bǎo】元元年》:“参知【zhī】政事 韩亿,初乞男 综 不以资敍回授【shòu】兄 纲【gāng】,将朝廷要职从便退换,如【rú】己家之物,紊乱纲纪【jì】,举【jǔ】朝非笑【xiào】。”
⒉ 資敍:见“资叙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