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记录工役姓名人数的簿册。
引《周礼·地官·乡师【shī】》:“既役,受【shòu】州里之役要,以攷【kǎo】司空【kōng】之辟,以逆其役事。”贾公彦 疏:“役要,则役人簿要。”孙诒【yí】让【ràng】 正义:“《大司【sī】马》云:‘大【dà】役属其植,受其【qí】要。’注云:‘要,簿书也【yě】。’即此所谓役要【yào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