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宋代司法审讯程序之一。即对囚犯加以检察断放或断遣。
⒈ 宋 代司法审讯程序之一。即对囚犯加以检察断放或断遣。
引宋 范【fàn】仲淹 《奏乞于陕西河东沿边行赎法【fǎ】》:“稍通刑名义理,即【jí】放归本县充【chōng】法司【sī】,候三周年,检断无【wú】失者【zhě】,与【yǔ】转一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