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责罚,治罪。
引《宋书【shū】·夷蛮传·天【tiān】竺迦毗黎国【guó】》:“可付【fù】所在,精【jīng】加沙汰,后【hòu】有违犯,严其诛坐,主者详【xiáng】为条格,速施【shī】行。”清 郝懿行 《宋琐语》卷下:“后有违犯,严加诛坐。”